《办法》构建了金融数据分类分级“三维坐标”:
1. 业务关联性:要求建立数据资源目录,标注数据来源(如是否采集自外部)、关联业务类型及存储系统。
示例:某银行信贷系统的“客户收入证明”需标注为“外部收集数据-信贷业务(关联业务)-核心数据库(存储位置)”。
2.敏感性分级:根据泄露危害程度划分为高、中、低三级,其中高敏感性数据包括:
3. 可用性分级:根据数据恢复点目标(RPO)划分,例如核心交易系统数据要求RPO≤5分钟。
金融机构需在2025年底前完成存量数据分类标识,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。
高敏感性数据项需在元数据中强制标注,禁止通过“字段合并”规避监管。
(二)全生命周期管控:收集、存储、使用、跨境等环节风险全覆盖
《办法》对数据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提出细化要求:
1. 收集环节:
间接收集需“双重验证”:非直接获取数据时,要求数据提供方出具来源合法性证明,并签署数据真实性承诺。
案例:某第三方支付机构向银行提供用户交易数据,需证明已获得用户授权,并提供数据脱敏处理记录。
2. 存储环节:
核心数据“双备份+物理隔离”:存储核心数据的系统需满足四级等保,且备份数据必须与生产环境隔离存储。
终端设备禁存高敏数据:员工电脑、移动设备原则上不得存储未加密的高敏感性数据,确需存储需经审批。
3. 使用环节:
身份鉴别数据“只核验不导出”:用于身份鉴别的数据(如银行卡号等)仅允许通过API接口核验,禁止下载至本地。
自动化决策需“透明化”:基于用户数据画像的信贷评分模型,需向用户说明使用的数据类型及规则逻辑。
4. 跨境传输:
“三条红线”不可越:
① 核心数据禁止出境;
② 重要数据出境需通过网信部门安全评估;
③ 不得通过“数据切片”规避监管(如将100万条数据分10次传输)。
《办法》将技术能力纳入监管评价体系:
1. 隐私计算“准入标准”:
采用联邦学习、多方安全计算等技术的数据融合场景,需满足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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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与方无法获取原始数据;
-
输出结果不泄露输入数据的关联信息。
技术验证案例:某银联与电商平台的联合风控模型,需由第三方机构出具“数据不可逆”证明。
2. 日志溯源“三重保障”,日志留存周期分层管理:
数据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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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留存最低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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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数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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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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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数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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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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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数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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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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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内容需包含操作者IP、账号、时间戳及数据项标识,确保事后可追溯。
3. 加密与脱敏“强制规范”:
高敏感性数据传输必须使用国密算法(如SM2/SM4),存储加密需满足《金融数据密码应用基本要求》。
脱敏规则需通过“再识别风险评估”,例如手机号脱敏为“138****5678”可能仍可关联到个体,需进一步模糊处理。